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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城事
  □羊蹄甲
  昨日報載,《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》明年元旦實施,此後廣州職工醫保參保人要享受職工醫保退休待遇,最低累計繳費年限從10年延長到15年。正好,前段時間媒體報道了國內醫保基金結餘的問題,而在這次相關的新聞通報會上,醫保基金收支情況也是一個焦點。為此,不少參保人疑問,新政的出台,是不是廣州醫保基金壓力較大,需要通過延長年限,讓參保人多繳費來解決問題?
  首先應該說,這種疑慮是一種誤解,累計年限從10年延長到15年,並不等於參保人要多繳費。所謂“職工醫保退休待遇”,簡單地說就是退休後不用繳費也能享受醫保,累計繳10年或15年相當於取得這種資格的門檻。而按照規定,在職職工都必須參保,比如一名職工25歲參加工作,如果連續工作參保到60歲退休,累計參保了30多年,對他來說10年或15年的門檻都是一樣的,並無額外的負擔,而且門檻也並不特別高。
  當然,新政仍然可能增加部分參保人的負擔。主要是一些從未參保又年齡較大的靈活就業人群,如果實施後才首次參保,退休時就必須按照最低繳費年限15年進行一次性補繳。為此,人社局希望,這部分群體月底前及時參保,用好“老人老辦法”的規定。這個提醒雖然略顯倉促,但也還是考慮到了相關問題。
  筆者認為,新政的意義在於,這是廣州醫保運行更加可靠的一種體制性安排。一方面,將使醫保參保具有更強的激勵約束機制。醫保的原理是“集腋成裘”,越多人繳費,在整體人群疾病幾率穩定的情況下,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就越強,每個人的繳費就可以越低,而患病者的待遇就可以越高。累計繳費年限的延長,將可直接抑制“有病才參保”的道德風險。從這個角度看,吸引更多的人參保以及早參保,確實可以緩解醫保基金的壓力,特別是未來人口老齡化加速的壓力。另一方面,也是異地醫保轉移接續平穩過渡的需求。我國《社會保險法》規定,“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,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,繳費年限累計計算。”過去廣州的累計年限要求是全國最低的,而有的城市長達25年、30年,從未來廣州醫保基金平穩銜接的角度,也確需加以完善。
  因此,上述新政可以說總體影響不大,且長遠有利於參保人整體利益。不過,由此引出的參保人疑問——當前廣州醫保基金是否壓力較大、結餘有限,則難以從中找到答案。
  在新聞通報會上,人社局有關負責人稱,廣州醫保結餘“在一段時間內保證制度健康運行和可持續運行沒有問題”,但並未透露具體數字。其實,去年相關數字就有媒體報道過: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啟動以來,當期可用結餘基金192億元,並且每年均實現收支平衡,略有結餘。
  當然,僅看這100多億的數字,還難以判斷是多是少。如何管好、用好醫保基金,有其客觀規律性要求。如果結餘不足,就需要作相應準備,如果結餘多,則應考慮適時降低負擔、提高待遇。面對公眾關註的熱點,期待有關部門作出更多的解讀及惠民政策回應。
  羊蹄甲  (原標題:廣州醫保新政為何惹來“收支”之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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